学生工作处(学生资助管理中心)工作职能
一、负责组织制订学院学生管理工作计划,起草有关学生管理规章制度,提出学生管理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。
二、负责学院学生思想价值引领,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。
三、负责学院学生安全、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及日常学生管理工作。
四、负责学院学生资助工作。
五、负责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。
六、负责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。
七、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、管理工作。
八、负责学生宿舍管理,做好学生宿舍统一调配工作。
九、负责指导学院学生会组织建设。
十、承办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